涨跌幅限制是指证券交易所为了抑制过度投机行为,防止市场出现过分的暴涨暴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市场风险,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规定股价在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当日股票成交价之间的波动幅度,股票价值上升到该限制幅度的最高限为涨停板;而下跌到该限制幅度的最低限度为跌停板。
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曾实行过无涨跌幅限制,但股价的暴涨暴跌很难控制,出现过延中实业,申华实业,东北电等当日涨幅超过100%的情况,也出现过西南药业一日暴跌超过50%的情况,因此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历史上也使用过0.5%-10%不等的涨跌幅限制,目前两交易所实行的是非曲直10%的涨跌幅限制,其具体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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